发票专用章新规定,了解一下!

发票专用章新规定,了解一下!

一、取得专用章方式

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专用章:

1. 自行刻制:委托符合条件的刻章单位刻制,并向税务机关备案。

2. 税务机关代刻: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,由税务机关统一刻制。

二、专用章使用期限

专用章的使用期限为自发票领用之日起10年。超过期限的,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申领新章。

三、专用章更换规定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企业应当及时更换专用章:

1. 专用章损坏或丢失;

2. 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发生变更;

3. 企业章程规定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发生变更;

4. 税务机关要求更换。

四、专用章管理要求

企业应当对专用章加强管理,确保专用章安全使用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 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;

2. 专用章与发票存放在同一安全场所;

3. 专用章不得转借他人使用;

4. 专用章遗失、被盗或者损坏的,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申请更换。

五、违反规定处罚

企业违反发票专用章管理规定的,税务机关将根据《发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予以处罚。处罚方式包括:

1. 责令改正;

2. 罚款;

3. 停止使用发票;

4. 吊销发票领购资格;

5. 由税务机关责令注销。

标签:发票专用章,新规定,刻制,使用期限,更换,管理要求,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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