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走私4000多颗子弹获刑11年为何一天牢没坐?

男子走私4000多颗子弹获刑11年为何一天牢没坐?

这个事件发生在2018年,男子王某从美国走私了4000多颗子弹回国,被海关查获。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武器弹药罪,根据我国刑法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2019年,法院对王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然而,王某不服判决,提起上诉。在二审过程中,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,王某的行为属于走私普通货物,不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,应该从轻处罚。

法院经过审理,认为王某走私的4000多颗子弹虽然不是制式子弹,但其杀伤力巨大,如果流入社会,将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。因此,王某的行为仍然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,维持原判。

不过,法院也考虑到了王某认罪态度较好,且其走私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,因此决定对王某适用缓刑。缓刑期间,王某需要遵守法律规定,不得再犯罪。如果王某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,则可以免于执行11年的有期徒刑。

所以,男子走私4000多颗子弹获刑11年却一天牢没坐,是因为他被判处了缓刑。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制度,对犯罪情节较轻,认罪态度较好,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适用。

标签:走私,武器弹药,判刑,缓刑

> 同类文章:

> 还有这些值得一看:

粤ICP备202313159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