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司法局:守护公平正义、服务百姓民生

天津市司法局:守护公平正义、服务百姓民生

天津市司法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: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研究拟订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、规章,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。

二、组织协调全市司法行政工作,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队伍,指导县级司法局业务工作。

三、负责全市律师、公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监督管理,依法维护律师、公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。

四、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,依法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
五、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监狱、看守所、劳教所,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。

六、负责全市刑事执行工作,组织、指挥、监督监狱、看守所、劳教所对罪犯的改造教育工作,依法保障罪犯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。

七、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,依法保障司法鉴定的公正、准确。

八、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普法宣传工作,组织、协调全市普法教育工作,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。

九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天津市司法局下设多个处室,包括办公室、政治处、监察室、立法处、律师工作处、公证处、基层法律服务处、人民调解处、法律援助处、监狱管理局、看守所管理局、劳教所管理局、司法鉴定处、普法处、法制处、信访处等。

天津市司法局扎根天津,服务百姓,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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